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脈診

切脈以察證。《內經》脈學之核心——寸口、三部九候、四時平脈。

一、脈之意義

《素問·脈要精微論》:「夫脈者,血之府也。」

脈為血之所聚。臟腑氣血之盛衰、邪正之消長,皆現於脈:

《素問·脈要精微論》:「長則氣治,短則氣病,數則煩心,大則病進⋯⋯」


二、診脈之法

(一)診之時

《素問·脈要精微論》:「診法常以平旦,陰氣未動,陽氣未散⋯⋯故乃可診有過之脈。」

平旦氣血未擾,最宜診脈。

(二)寸口診法

《素問·五藏別論》:「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?⋯⋯五臟六腑之氣味,皆出於胃,變見於氣口。」

氣口(寸口)為手太陰所過、胃氣之所變現,故獨為五臟之主——此寸口診法之理。

(三)三部九候

《素問·三部九候論》立遍身診法——上、中、下三部,每部各有天、地、人三候,合為九候,以候周身臟腑氣血之盛衰。


三、平脈與四時

脈以胃氣為本。有胃氣者為平,無胃氣者為逆:

《素問·平人氣象論》:「平人之常氣稟於胃,胃者平人之常氣也;人無胃氣曰逆,逆者死。」

四時之脈,隨氣而變:

《素問·脈要精微論》:「春應中規,夏應中矩,秋應中衡,冬應中權。」

五臟各有本脈:

《素問·宣明五氣》:「五脈應象:肝脈弦,心脈鉤,脾脈代,肺脈毛,腎脈石。」


四、脈之綱

脈象雖繁,總不出浮沈、遲數、虛實、滑濇諸對——以候表裏、寒熱、虛實。然脈不可獨憑,色脈相合而參,方為萬全(見 診法總論)。


跨參照

  • 診法:診法總論望診(色脈合參) ・ 辨證綱領
  • 臟腑:(心主血脈)
  • 基礎物質:
  • 經典:「夫脈者,血之府也」(《素問·脈要精微論》)

原文出處(本頁引用且已收錄之《內經》篇章):《素問·脈要精微論》《素問·五藏別論》《素問·宣明五氣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