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行⚓
五行者,木火土金水五類屬性及其生剋關係。《內經》藉之歸類臟腑,闡明臟腑相互資生制約之機。
一、概念⚓
五行指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五種基本屬性及其運動變化。五行之特性,原出《尚書·洪範》:
《尚書·洪範》:「水曰潤下,火曰炎上,木曰曲直,金曰從革,土爰稼穡。」
後世引申為五類抽象屬性:
- 木——曲直,性條達舒暢,主生發
- 火——炎上,性溫熱升騰
- 土——稼穡,主生化、承載、受納
- 金——從革,主清肅、收斂
- 水——潤下,主滋潤、下行、閉藏
《內經》以此五類統屬天地人身之萬象。
二、五行歸類⚓
《內經》以五行為綱,將自然與人體諸象分為五類:
《素問·陰陽應象大論》:「東方生風,風生木,木生酸,酸生肝,肝生筋⋯⋯」
《素問·宣明五氣》:「五味所入:酸入肝,辛入肺,苦入心,鹹入腎,甘入脾。」
| 五行 | 五臟 | 五腑 | 五官 | 五體 | 五志 | 五味 | 五色 | 五方 | 五季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木 | 肝 | 膽 | 目 | 筋 | 怒 | 酸 | 青 | 東 | 春 |
| 火 | 心 | 小腸 | 舌 | 脈 | 喜 | 苦 | 赤 | 南 | 夏 |
| 土 | 脾 | 胃 | 口 | 肉 | 思 | 甘 | 黃 | 中 | 長夏 |
| 金 | 肺 | 大腸 | 鼻 | 皮 | 悲 | 辛 | 白 | 西 | 秋 |
| 水 | 腎 | 膀胱 | 耳 | 骨 | 恐 | 鹹 | 黑 | 北 | 冬 |
歸類之法有二:取象比類(以特性相似而歸屬)與推演絡繹(由已知推未知)。
三、生剋制化⚓
(一)相生⚓
木生火、火生土、土生金、金生水、水生木——循環資生。生我者為「母」,我生者為「子」。
(二)相剋⚓
木剋土、土剋水、水剋火、火剋金、金剋木——相互制約。
《素問·寶命全形論》:「木得金而伐,火得水而滅,土得木而達,金得火而缺,水得土而絕。」
(三)制化⚓
生中有剋、剋中有生,生剋並行,謂之制化——五行系統藉此維持動態平衡,無生則發育無由,無剋則亢而為害。
(四)相乘相侮(異常)⚓
- 相乘——剋之太過,如木亢乘土。
- 相侮——反剋為害,如木亢侮金。
《素問·五運行大論》:「氣有餘,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;其不及,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,己所勝輕而侮之。」
四、五行在中醫學之應用⚓
(一)說明五臟生理⚓
以五行特性類比五臟之性:肝屬木而主疏泄條達,心屬火而主溫煦推動,脾屬土而主運化生養,肺屬金而主清肅下行,腎屬水而主閉藏。五臟之間以生剋相維——
《素問·玉機真藏論》:「五藏受氣於其所生,傳之於其所勝;氣舍於其所生,死於其所不勝。」
(二)說明五臟病傳⚓
母病及子、子病犯母(相生之傳);相乘、相侮(相剋之傳)。詳見 病傳。
(三)用於診斷⚓
以五色、五味、五脈之偏,測五臟之病——如面青、喜酸、脈弦,多應於肝。
(四)用於治療⚓
依生剋確立治法:
- 虛則補其母,實則瀉其子
- 抑強扶弱——乘侮致病者,抑其太過、扶其不及
如肝旺乘脾,治以抑木扶土;肺虛及腎,治以金水相生。
跨參照⚓
原文出處(本頁引用且已收錄之《內經》篇章):《素問·陰陽應象大論》 ・ 《素問·宣明五氣》